欢迎报考宝鸡文理学院 · 您是第 1282512 位访客~

阳光公告

宝鸡文理学院2022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22-06-15  ————点击量:

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宝鸡文理学院2022届获得学士学位的本科应届毕业生。

2.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本科阶段在校综合表现良好,无违纪违法记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4.报考人员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我校2022年第二学士学位13个专业对应不能报考的第一学士学位专业目录,可登录 “宝鸡文理学院本科招生信息网”( http://ein.bjwlxy.cn)进行查询。

5.每位考生只能选择报考1个专业,多次报名视为无效。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学院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位授予

门类

政法学院

030503

思想政治教育

法学

030101

法学

法学

教育学院

071102

应用心理学

教育学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050101

汉语言文学

文学

外国语学院

050201

英语

文学

经济管理学院

120203

会计学

管理学

音乐学院

130202

音乐学

艺术学

美术学院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艺术学

物理与光电技术学院

070201

物理学

理学

化学化工学院

070301

化学

理学

电子电气工程学院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工学

080701

电子信息工程

工学

计算机学院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工学

注:招生总计划460名,各专业招生计划根据生源情况进行调整分配。

三、报名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2年6月15日15时至6月17日17时。

(三)报名程序:考生登录宝鸡文理学院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ein.bjwlxy.cn)下载《宝鸡文理学院2022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报名表》(见附件1)并按要求填写。

扫描以下二维码填写《宝鸡文理学院2022年第二学士学位报考人员信息统计表》。






宝鸡文理学院2022年第二学士学位报考人员信息统计表

(四)考生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报名申请材料

报名申请材料包含以下内容:

1.考生本人签名确认的《宝鸡文理学院2022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报名表》扫描件(JPG或者PDF格式)。

2.考生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JPG或者PDF格式)。

3.考生需提供其本科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JPG或者PDF格式)。

4.个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电子版(具体格式及要求见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

报名申请材料要求如下:

1.申请材料要求彩色扫描,清晰完整。

2.申请材料必须齐全、准确,否则报名无效。

3.招生办在接到邮件24小时内会确认回复,如未收到回复,请及时与招生办联系,联系电话:0917-3565239、3361065

4.考生将报名申请的电子版材料压缩打包后(所有材料以二学位专业名称+申请人姓名命名),于2022年6月17日17时前,发送至邮箱bwldexw2022@163.com(无须提交或邮寄纸质版申请材料),邮件主题为“XXX(申请人姓名)二学位申请材料”。

注:新生入学时必须携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报到,否者取消录取资格。

四、资格审核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报名条件,学校在2022年6月22日前审核考生的报名资格和报名材料。审核结果于6月24日起,在宝鸡文理学院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ein.bjwlxy.cn)、宝鸡文理学院本科招生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并及时进行查看。

五、招生录取方法

招生采用“申请-考核制”,即考生申请,招生就业处资格初审,二级学院组织面试考核,面试主要对学生的学科专业素质、实践创新能力、思维能力水平等方面进行考察。具体考核时间会在宝鸡文理学院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ein.bjwlxy.cn)、宝鸡文理学院本科招生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查看
六、拟录取名单公示

2022年6月27日--29日,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宝鸡文理学院本科招生信息网”“宝鸡文理学院本科招生”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示。

七、录取通知书发放

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经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审核确认后,报陕西省教育考试院进行录取备案,通过备案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学制及学籍

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学校学籍管理系统。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对第二学士学位学生进行学籍学历注册管理。

九、毕业及学位授予

(一)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颁发宝鸡文理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第二学士学位证书

(二)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三)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发给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十、毕业派遣

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

十一、学杂费及奖资助

(一)学费标准参照相同专业本科生执行。

(二)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临时困难补助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对优秀学生予以奖励,对贫困学生进行资助帮扶,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十二、入学资格审查

(一)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一周未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新生报到时,对考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资格将再次进行核查,对不符合规定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新生报到后,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三、附则

(一)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取消报名及录取资格。

(二)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工作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未委托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相关工作。

(三)本招生简章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四)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及入学培养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若与教育部和陕西省相关规定不一致的,最终以教育部和陕西省的相关规定为准。

十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917-3565239、3361065

传真电话:0917-3361066

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ein.bjwlxy.cn

通讯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大道1号 (邮编721013)





上一条:宝鸡文理学院2022年地方优师专项招生简章

下一条:宝鸡文理学院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关闭